一、在县委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在服务全县工作的大局中再立新功
(一)精准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为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围歼战。举全院之力投入新冠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圆满完成分包小区疫情排查防控值守任务,三个小区居民全部“零感染”、“零病例”。驰而不息抓好机关疫情防控,提前完成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任务。多方切断冷链储运环节新冠病毒传播途径,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有力地保障了全县人民身心健康,实现了“外防病源输入、内防传播反弹”的防控目标。
(二)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积极构建7次召开专题“开门纳谏”座谈会,授予河北南玻玻璃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荣誉称号。
(三)服务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三农”工作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3.15消保日”,我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服务“乡村振兴”、“农资打侵护春耕”专项行动。对全县农资市场196家零售门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就农资打假向各职能部门发出8份诉前检察建议,被全部采纳,保障了全县春耕秋种,实现了全年粮食增产。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提前介入跟踪调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依法全部办结。“乡村振兴”专项公益诉讼稳步推进,386个村街纳入农村环卫一体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通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让百姓感受到司法“温情”。创建全院司法救助“一盘棋”工作格局,架起人民群众与检察机关的“连心桥”。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召开司法救助检察听证会8次。我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累计向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被害人救助率100%。通过为困难群众解决“揪心事、烦心事”,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了司法温情。“救助一个家庭,造福一方百姓——司法救助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我做的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大典型案例,被《河北法制报》全文转发。
(五)信访积案化解、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深得民心,人民群众信访渠道畅通无阻。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125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得到满意答复。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部信访案件已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坚持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两会及敏感期间,检察职能下沉基层,排查不稳定因素,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把纠纷化解在萌芽,没有发生进京赴省市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六)“法治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持续走深走实。依法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探索创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保护网络体系。率先在全市开展“检察长进校园——模拟法庭”沉浸式法治教育活动。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全体院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为全县中小学学生举办法制讲座32场,发放宣传册7000余份,受教育8000余人。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对全县小学周边店铺销售的含有毒有害物质——硼砂制品行为开展联合检查,棉花泥、水晶泥等问题制品全部下架处理。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上,多项业务指标全省领先。
二、为永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着力构建检察工作新发展格局,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刑事检察办案质效“更上一层楼”。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优异成绩,被市委评为“市级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精准打击危害全县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3件200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06件140人,不批准逮捕34件55人。共受理审查起诉399件512人,提起公诉291件395人,不起诉79件103人。成功公诉毕金龙等16人涉恶团伙犯罪,全部被法院做有罪判决。对3起案件依法追赃挽损,共挽回经济损失641.88万元。全力配合纪委监委打击职务犯罪,依法办结3件职务犯罪案件。狠抓核心业务数据高质量提升。不捕率、不诉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全市领先。适用速裁程序出庭160件,适用率65.3%,全市排名第一,适用速裁程序办案经验被省、市院推广。
(二)民事检察再迈新步伐。办理民事监督案件7件,其中:审判监督案件3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县法院全部采纳。审判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
(三)行政检察实现新发展。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2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6件,审判监督案件6件。化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行政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上升270%。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行政审判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谱写新篇章。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4.5675万元,全部上缴国库,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200%。行政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件,诉前程序案件占82%,诉前整改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实现了历史上“零”的突破。开展全县地热井资源开发利用专项监督检查,治理地热尾水污染面积100余亩,解决了龙泉社区群众长期反映的地热尾水与生活污水直排地表污染环境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先进事迹之一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全文刊载。
(五)刑事执行监督迈上新台阶。完善驻所检察室工作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检查。监管场所全年无安全事故,监外“五种人”无脱管失控问题。看守所监管活动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稳居全市先进行列。监管活动、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均为100%。
(六)诉讼监督彰显新成效。追诉漏罪漏犯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7件。依法监督立案4件、撤案9件。书面提出审判活动监督违法8件。制发综合治理性检察建议21份均被采纳。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意见采纳率100%。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辩护人和值班律师参与率、监督立案率撤案率、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均为100%。
三、加强新时代基层院建设,贯彻“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工作方针,锻造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一)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班子和干警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落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4次、革命传统教育6次、政治教育5次、警示教育6次、英模教育3次,组织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四史”专题培训6次、政治轮训3次,受教育1090人次。召开全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会1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查找四种类型问题108个,整改问题108个,提醒谈话16人。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便民利民措施20项,办实事56件。
(二)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精气神”。集中学习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引领全体干警主动融入永清新时代跨越崛起工作大局。广泛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检察长讲党课、党支部书记领读红色经典活动,建立“检企共建聚合力,党建引领促发展”合作机制。全院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庆祝建党100周年“七个一”系列党建活动,教育全体干警筑牢政治忠诚,专题报道被“学习强国”全文转发。
(三)聚焦从严从实管理,努力提升办案质效。检察工作呈现出高质量发展态势。“案件—比”持续下降,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主动参与全县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堵塞行业监管漏洞,1件检察建议被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十佳”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制发数量和回复采纳率均为100%。“精品”案件数量实现了从无到有,1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7件案件被省、市院评为精品案例。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阳光检察”特色品牌。运用科技力量开展“智慧检务”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向实践成果转化,检察技术协助办案量全市第一。率先在全市实现12309互联网律师在线阅卷,实现了让律师最多跑一趟到一趟都不用跑的全新转变,司法办案与疫情防控实现双赢。高质量完成新媒体建设,“互联网+”与“两微一端”深度融合,覆盖用户量创历史新高。在国家级、省、市新媒体刊发宣传文章57篇。全年组织检察公开听证会31次,参加省院公开听证会1次,实现了“应听证、尽听证”目标。人民日报以《永清检察院举行首届29名“检察听证员”聘任仪式》为题深度报道了我院工作成果,用户点击量达到“20万+”。“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人民群众、企业单位送来21面锦旗,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活力团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全省人民满意度测评增比进位大幅提升。
各位代表,2021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检察干警司法理念更新不及时、不到位。2.检察队伍人员结构固化、人员老化、人才断层问题突出。3.新类型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层出不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专业人才缺乏,专业化办案能力不适应新时代更高任务要求。4.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不够理想。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有效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党的二十大将陆续举办举行,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关键阶段。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方针,在县委、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凝神聚力抓好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聚焦永清经济社会“跨越崛起”工作主题真抓实干,在大局中准确定位,在全局下积极行动,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护航永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争创省级先进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
(一)坚决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永清”“法治永清”建设。坚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严打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多发性金融犯罪。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深入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侵害、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刑事犯罪。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制化保障体系建设。无缝隙打击、全链条预防犯罪,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衔接。
(二)大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用全面深化法律监督的实际行动实现永清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刑事检察要常态化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全力打造“精品案件”。民事检察要精准开展诉讼监督,依法纠正虚假诉讼案件,持续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专项监督。通过依法办案为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持续优化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检察要在提升诉讼监督质效、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上实现新跨越。公益诉讼检察要在生态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法治化精准治理上展现新作为,尤其是在耕地资源保护领域持续发力,监督相关行政机关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走有永清特色的公益保护之路。
(三)不断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努力提升领导班子履职能力和检察队伍专业化管理水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在检察理念、工作思路、领导方式上,与县委工作大局同频共振、步调一致、行动统一。突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锤炼政治过硬的领导班子、干警队伍。优化领导力量配置,发挥优秀人才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全员在职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整体职业素养,履行好肩负的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实现“文化育检”、“法治兴检”、“科技强检”。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三个规定”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向党和人民交出优异答卷的决心,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大干快上,奋力争先,实现全年检察工作质效新提升、新飞跃,为建设“临空强县、大美永清”做出更大地贡献!用无悔的检察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