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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

时间: 2022-07-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大 | 中 | 小】

   2020年1月9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崇波在永清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向全体代表作检察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在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忠诚履行各项检察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主动融入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6件12人。对生产销售假药、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提起公诉12件17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参与“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共护碧水蓝天净土。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9件10人,提起公诉5件11人。深入开展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检察,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对48家企业存在的问题,分类向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监督涉事企业依法整改。

  努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县委要求抓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强化帮扶责任,通过资产入股、土地流转、危房改造等形式,持续深入推进脱贫攻坚行动。把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对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因受到犯罪侵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发放司法救助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促进平安永清建设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惩处职务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213件29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189件24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89件491人,提起公诉373件484人。检察机关依法公诉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39件42人;公诉了抢劫、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71件119人;公诉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开设赌场等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44件71人;公诉了伪证、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妨害司法的犯罪4件4人;公诉了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85件189人。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介入调查、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了原涿州市政协主席李建军受贿案、原张家口市国资委主任贾云龙受贿案等5起职务犯罪案件,各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追缴赃款3720万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坚持政治上高站位,在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部署紧贴,与县委扫黑除恶各项要求合拍。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立足深挖根治目标,坚持“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坚持够罪即捕、够罪即诉,对黑恶犯罪依法严惩。对于进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的案件,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依法认定。共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7件12人,受理起诉9件27人,提起公诉4件22人。依法公诉了程某等人以碰瓷为手段的敲诈勒索恶势力犯罪团伙,14名团伙成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铲除了社会毒瘤,还人民群众以安全感。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落实市县政法委部署,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两会和国庆70周年、十九届四中全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将稳定意识贯穿于办案执法各个环节,稳妥地处理各类案件。加强对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检察监督,严防258名“五种人”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监督对失去监外服刑条件的2名罪犯重新收监。扎实开展“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事要解决,清理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专项活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47件次。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以易于接受的漫画形式,引导中小学生提高安全自护能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不批捕、不起诉10人。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邀请部分教育工作者近距离接触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相互交流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落实上级院统一要求,县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用法治力量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扎实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追诉漏犯2人、漏罪10起。加强对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检察长列席或委托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议题的审判委员会5次,就认定事实和定罪量刑阐明检方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刘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审判无罪,检察机关抗诉后,3名被告人重审均被判处实刑,受到应有惩罚。深入开展看守所收押、释放、提讯、会见等活动的派驻检察监督,维护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11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确认没有羁押必要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开展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对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调查核实权行使、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依据该规定,检察机关深化对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县院按照诉前程序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0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均依法履职。加强对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限制高消费,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征信惩戒。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稳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以专业化、职业化和扁平化管理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检察机构配置、职能设置,将县院原有17个职能部门压缩整合为5个部。针对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关联性强,分别由不同部门、不同办案人行使可能影响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的实际,自去年9月起推行捕诉合一办案制度,同一案件的批捕、公诉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并且终生负责,进一步明析、强化了办案责任。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系统性、重构性的变革,改革前后检察队伍思想稳定、各项职能平稳过渡,到2019年底捕诉一体稳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9件122人。

  推行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按照最高检察院部署,自去年8月起,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量刑建议制度。县院对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被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处理案件161件18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1%。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罪行轻微,没有逮捕必要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公诉人就主刑、附加刑以及是否适用缓刑向人民法院提出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除法定情形外,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到2019年底,县院量刑建议提出率100%,采纳率77%。认罪认罚和量刑建议制度的适用,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戾气,有利于促进和谐。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工作发展根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普遍提高了理论素养,守牢了初心使命,凝聚了干事创业担当精神,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监督者自身应当过硬。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贯彻落实中纪委办公厅9号文件为抓手,持续纠正“四风”。通过层层学习文件,开展警示教育、签订责任状、加强检务督查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始终心怀敬畏,远离高压线和雷区,严防违法违纪。加强机关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着力解决作风散漫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提升政治业务素质。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大讲堂、四级检察机关业务培训等各类讲座、培训25场。组织参加刑事检察业务辩论赛和业务实训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使干警业务素质特别是员额检察官素质尽快适应了捕诉合一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开展“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声音”活动,组织参加庆“七一”大合唱,赴法制宣教中心开展红色教育,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引领方向,倡导正气,努力带出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的检察队伍。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精心组织机关大院和业务技术用楼整体提升改造工程,彻底改善了办案办公环境,展现了整洁、庄严的机关面貌。弘扬以忠诚、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检察文化,沉淀检察干警厚德尚法的职业道德素养,培育为检察事业敢于秉正担当的职业价值追求。统筹规划智慧检务工程,加大科技投入,认真维护检察涉密网络和远程提讯、庭审、接访等网络系统,严格做好机要、保密和5A级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检察信息安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发展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皆为序章,短板亟待补强。一是面对稳中求进的形势任务,精准打击、多元监督、法治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全面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公权力纠偏的方式方法尚需探索优化;三是司法责任配套机制建设还需加强,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力还要进一步提高;四是队伍结构与检察改革后形势任务要求不适应,检察官助理偏少,办案力量特别是年轻人才储备不足。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争取支持,努力克服和改进。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努力服务大局,维护稳定,强化监督,规范司法,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辉一域之光以映全局,为永清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我们将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牢牢把握县委“54385”工作思路,着眼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标准完成“十三五”规划等“三大历史任务”和抢抓临空新机遇、突出民营经济硬支撑等“八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准确定位,全面履行打击、监督、预防、保护职责,维护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依法履职,在全县高质量发展中肩负起检察担当。

  ——我们将以更实举措保障项目建设。按照县委部署,在临空经济区征迁、招商选资项目落地、城区路网拓展等工程项目建设中,运用逮捕、起诉等检察手段,对干扰、破坏发展大局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坚决打击,决不手软。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防害公务阻挠拆迁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寻衅滋事阻碍工程进展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哄抢、盗窃项目建设材料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骗取征迁补偿款的犯罪行为。对侵害征迁和项目建设的犯罪嫌疑人,考虑其社会危险性和危害后果,适用羁押的强制措施和判处实刑的量刑意见,在法律上严格把握。以强大的法治力量,切实保障县委部署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推进平安创建。坚持“稳”字当头,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和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等办案制度,依法律和刑事政策精准打击危害治安的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检察环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装备网上信访2.0系统,全面落实群众来信来访答复制度,化解社会矛盾,提升检察公信力。

  ——我们将以更多渠道开展法律监督。不断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一手打击刑事犯罪,一手保护人权。严格落实证据裁判规则,构建诉前引导和审前过滤机制,推进讯问合法性审查和非法证据排除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健全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冤错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将以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干警正确面对机构缩减带来的影响,发挥扁平化管理优势,倡导厚德尚法,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干事敬业信心力量。组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着力培育司法能力和职业素养。坚持从严治检,狠抓纪律作风和司法规范,扎实开展“四问”作风整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氛围,努力建设忠诚、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蓝图已绘就,任务已明确,检察机关将按照县委和上级院部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抓落实,脚踏实地,忠诚履职,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发展临空经济、建设绿色永清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