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总结
及2017年工作谋划
2016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基础上,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一问责八清理”和机关作风整顿专题教育活动,在全院上下范围内深入学习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提升司法公信,树立了检察机关新形象,为加快建设“平安永清”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工作成绩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促进平安永清建设
坚持以社会治理创新理念为引领,依法打击犯罪、防控风险、化解矛盾、保障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2件189人,批准逮捕114件151人,不捕18件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8件,全部提起公诉;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批捕、起诉案件19件28人,不批捕2件2人,不起诉4件4人;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受理审查批准逮捕3件3人,批准逮捕3件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件5人,提起公诉4件4人,全部做出有罪判决。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以及法律咨询46件,受理举报线索12件,对属于我院管辖的4件分别移送反贪、反渎进行初查。受理提请民事监督案件线索5件,提请立案监督案件1件,市院转办案件3件,申请司法救助案件2件。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重点整治突出信访问题8个;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6件;开展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目前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2件2人;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开展“检企共建”、“法律六进”等活动,建立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20余次;依法及时纠正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严惩腐败的部署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定不移的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2亿元。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件11人,其中反贪部门立案侦查6件7人,反渎部门立案4件4人,均已起诉,其中1件已作出有罪判决。同时完成了上年度承接的幼儿园校舍倒塌致3名学生死亡涉及县教育局渎职犯罪案件的补查工作,目前涉及此案的5件5人已全部进行开庭审理,并已依法做出判决。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多次警示教育、预防咨询、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1559次,印发预防职务犯罪手册2600份,对建设领域招投标现场实行监督60余次。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决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在刑事侦查监督方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件,其中监督立案1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件,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1件;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对刑事诉讼活动中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制发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9份,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罪1起;在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方面,加强对看守所收押、释放、提讯、会见等活动的检察监督,配合看守所安全清监6次。针对看守所在管理、管教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提出书面检察建议1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件16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定期考察,督促监管帮教组织开展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10件;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方面,办理民事行政案件再审检察建议38件,其中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件,回复支持件5件,督促履职20件,民事审判监督5件。接受市院交办案件15件,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余人次。通过现场监督执法,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履行职责。
四、明确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坐标定位,为经济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服务我县转型升级、绿色崛起、高端发展的工作主基调,努力增强服务大局实效,积极参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等领域的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涉及到三农、扶贫款物的信访案件,减少旧案存量,降低新案增量,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看得见摸得着的腐败问题,全力维护信访稳定。
五、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增强执法公信力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一是夯实党建根基。强化“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意识,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在党政班子自身建设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了《检委会议事规则》、《党组会议纪要下发规定》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会,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共召开党组会议27次,检委会议21次,在推进院内工作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决策。下发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中国崛起》、《中国触动》、《中国震撼》等书刊到各科室,要求干警集体学习深刻理解。二是健全组织机构。9月底开发区检察室正式挂牌成立,进一步完善了监所检察科、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工作职能和运行,按要求和进度完成司改工作,16名入额检察官履行了对宪法宣誓程序。对院内18名干警进行调整,新提拔任用干部7人,轮岗11人。三是夯实执行力基础。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会议制度,在全院范围内下发党组会议纪要,将党组工作精神准确传达到每一名基层干警;推行科务会制度,各科室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科务会,分管领导参加,实行痕迹管理记录备案;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在深度、数量上和质量上下功夫。截至目前共发出检察建议17期,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严格执行《河北省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检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追责情况通报制度;四是制定《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及配套六个文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网络。四是加强廉洁从检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问责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出实招,动真格,达到“严格党内生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效果。
六、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推进检务公开工作
完善接受监督措施,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单项工作4次。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综合运用“两微一端”媒体工程,新浪微博发布信息2806条,腾讯微博发布信息1246条,微信客户端发布信息382条,今日头条客户端发布信息36条,并转发高检院微博2347条,微信256条;全面开展推进控申接待、案件管理、职务犯罪预防查询的司法工作区和阳光检务网络平台等“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建设,以检务公开倒逼司法规范,以公开促进司法公正。2016年借助信息化平台,全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24次,公开法律文书67份,接待并安排律师咨询阅卷27人次。
二、2017年工作谋划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法治建设要求相比,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还不够充分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检察队伍职业化程度还不高,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形式发展新要求。三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个别人员思想上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还需要进一步正确引导。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服务县域经济走好发展新路。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把检察工作纳入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强化工作措施,逐步完善实施细则,并以重点专项工作为抓手,强力予以推进。
二是进一步履行好检察职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忠诚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坚持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同时积极参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公信建设,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和公开公正规范理念,健全监督制约、检务公开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深化“互联网+检察”模式,充分利用两位一端,更好地发挥信息化建设成果对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保障促进作用。
四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党的《准则》和《问责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报告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一步开发纪检监察管理平台,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对检察长监督机制。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