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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受邀参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警示约谈会

时间: 2024-05-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大 | 中 | 小】

为进一步强化县域内电动自行车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5月20日,我院受永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参加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警示约谈会,7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上,我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韩雅萍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及近年来办理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领域案件,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梳理分析违法违规线索,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传达了《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指示精神,对《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了解读。要求各销售、维修单位负责人要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及相关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私自为消费者解除电动自行车限速,严禁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加强监督力度,共同推动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以实际行动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