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永清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9、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10、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11、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3、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4、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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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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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 |
副处级 |
财政拨款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19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8.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永清县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19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6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11.88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27.77万元;项目支出659.05万元,本级支出1998.7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1998.7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2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2.8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4.72万元,主要为检察院2020年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27.77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8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切实落实勤俭节约各项规定,压减公车运行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切实落实勤俭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绩效预算信息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承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本院检务督查工作,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分项绩效目标
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承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本院检务督查工作,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为保障我院2020年预算绩效顺利开展,实现年度绩效目标,采取以下措施:
完善制度建设,依照我院领导规定制定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资金管理办法、检务工作保障制度等,为全年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奠定制度基础。
加强支出管理,依据我院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编细编实预算、加快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及时支付资金、6月底前细化代编预算、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等多种措施,确保支出进度达标。
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我院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做好绩效自评,按我院领导要求开展上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财务资产管理,依照上级院下达的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的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加强内部监督,加强我院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对我院绩效运行情况、重大支出决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督导,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加强宣传培训调研,加强检察业务人员培训,提高我院部门职工业务素质;加强调研,提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资金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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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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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51-0702-YBN-H308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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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
为适应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保障各项检察业务顺利开展,特申请办案业务费120万元。15辆执法执勤车辆运维费80万元(油费37万元、保险费12万元、维修费21万元、日常保养费10万元)共计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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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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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50 |
7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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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目标1 |
通过检察人员办案经费需求所需的办案业务费,业务人员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维护费需求,为检察业务人员工作经费保障,提高干警工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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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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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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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数 |
当年实际办理案件数(件) |
≥ |
300 |
件 |
办理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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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案件审结率 |
审结案件占受理案件的比例 |
= |
100 |
百分比 |
结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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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案件完成率 |
案件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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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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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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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案件处理效果,维护社会治安 |
保证案件处理效果,维护社会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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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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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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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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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案件当事人结果满意程度 |
服务案件当事人结果满意程度 |
= |
100 |
百分比 |
电话回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