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永清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落实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负责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
9、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10、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
11、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3、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4、负责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15、完成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规格 |
经费保障形式 |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 |
行政 |
副处级 |
财政拨款 |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19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8.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永清县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20年支出预算19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6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11.88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27.77万元;项目支出659.05万元,本级支出1998.7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1998.7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2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2.8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增加44.72万元,主要为检察院2020年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27.77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2.8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切实落实勤俭节约各项规定,压减公车运行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切实落实勤俭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绩效预算信息第一部分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承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本院检务督查工作,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分项绩效目标
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管辖的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承办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受理核准追诉案件,审查是否上报。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组织检察工作中法律政策具体应用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负责检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本院检务督查工作,本院检务保障以及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为保障我院2020年预算绩效顺利开展,实现年度绩效目标,采取以下措施:
完善制度建设,依照我院领导规定制定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财务资金管理办法、检务工作保障制度等,为全年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奠定制度基础。
加强支出管理,依据我院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编细编实预算、加快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及时支付资金、6月底前细化代编预算、按规定及时下达资金等多种措施,确保支出进度达标。
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我院要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实现。
做好绩效自评,按我院领导要求开展上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规范财务资产管理,依照上级院下达的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固定资产登记、使用和的报废处置管理,做到支出合理,物尽其用。
加强内部监督,加强我院内部监督制度建设,对我院绩效运行情况、重大支出决策、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及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进行督导,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做好审计、财政监督等外部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加强宣传培训调研,加强检察业务人员培训,提高我院部门职工业务素质;加强调研,提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二部分 资金绩效目标
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1-0702-YBN-H308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费 |
||||
资金用途 |
为适应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保障各项检察业务顺利开展,特申请办案业务费120万元。15辆执法执勤车辆运维费80万元(油费37万元、保险费12万元、维修费21万元、日常保养费10万元)共计200万元。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0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通过检察人员办案经费需求所需的办案业务费,业务人员执法执勤用车的运行维护费需求,为检察业务人员工作经费保障,提高干警工作水平。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办理案件数 |
当年实际办理案件数(件) |
≥ |
300 |
件 |
办理案件数 |
质量指标 |
案件审结率 |
审结案件占受理案件的比例 |
= |
100 |
百分比 |
结案率 |
|
时效指标 |
案件完成率 |
案件完成率 |
|
12月底前 |
|
工作完成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案件处理效果,维护社会治安 |
保证案件处理效果,维护社会治安 |
|
维护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保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
|
长效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案件当事人结果满意程度 |
服务案件当事人结果满意程度 |
= |
100 |
百分比 |
电话回访 |
2.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1-0702-JBN-0QTW |
项目名称 |
八一退役军人慰问金 |
||||
资金用途 |
我院共计16名退役军人,其中一人发放500元,其余每人发放100元,共计2000元。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0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在开展过程中对退役军人表示慰问,保障退役军人的工作正常开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退役军人人数 |
退役军人人数 |
≥ |
16 |
人 |
永政办【2018】139号文 |
质量指标 |
退役军人工作质量达到率 |
退役军人工作质量达到率 |
= |
100 |
百分比 |
永政办【2018】140号文 |
|
时效指标 |
慰问金发放及时率 |
慰问金发放及时率 |
|
8月底前 |
|
永政办【2018】141号文 |
|
社会效益指标 |
安慰退役军人 |
安慰退役军人 |
|
安慰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役军人对慰问金发放的满意程度 |
退役军人对慰问金发放的满意程度 |
等于 |
100 |
百分比 |
问卷调查 |
3.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1-0702-YBN-IAVI |
项目名称 |
检察文化墙建设资金 |
||||
资金用途 |
目前检察文化墙项目工程已完成,工程款分四笔拨付,目前已拨付70%工程款为146.9965万元,未拨付30%工程款为62.9985万元(其中剩余的25%工程款今年拨付,5%保证金2020年验收合格后拨付)。 因施工项目有所变化,工程量增大,合同金额为209.995万元,实际金额为224.1528万元,超出合同金额14.1578万元,现审计局正在审计中。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2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通过检察文化墙的建设实施,修缮院内地面1307平方米、粉刷办公楼1448平方米楼道墙面、外墙面1074平方米拆除,重新粉刷,满足检察干警的良好工作环境需求。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质保金发放完成率 |
质保金发放完成率 |
= |
100 |
百分比 |
工程合同 |
质量指标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率 |
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率 |
= |
100 |
百分比 |
竣工验收标准 |
|
时效指标 |
工程进度效率 |
工程进度效率 |
|
12月底前 |
|
施工进度 |
|
成本指标 |
质保金控制额 |
合同金额5% |
= |
14.16 |
万元 |
工程合同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干警良好的工作环境 |
提升干警良好的工作环境 |
|
提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未来检察院地面、外墙、办公楼道持续发挥效益时间 |
未来检察院地面、外墙、办公楼道持续发挥效益时间 |
≥ |
10 |
年 |
政府批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施工后职工的满意度 |
施工后职工的满意度 |
= |
100 |
百分比 |
问卷调查 |
4.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1-0702-YXN-RODC |
项目名称 |
检察院物业费 |
||||
资金用途 |
为了加强我院治安与环境的管理工作,保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以及机关院内及办公楼内卫生环境。我院与物业公司签订3名安保人员及3名保洁人员。每人每月3000元,共计21.6万元。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0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通过安保人员的治理以及保洁人员的工作,达到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以及卫生环境。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洁、保安人数 |
保洁3名,保安3名 |
≥ |
6 |
人 |
物业合同 |
质量指标 |
环境卫生标准 |
达到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
= |
100 |
百分比 |
物业合同 |
|
时效指标 |
劳务费按时发放率 |
劳务费按时发放率 |
|
按月发放 |
|
物业合同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干警的工作环境 |
保证干警的工作环境 |
|
保证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工作环境得以提升 |
工作环境得以提升 |
≥ |
100 |
百分比 |
物业合同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机关干警满意程度 |
服务机关干警满意程度 |
≥ |
100 |
百分比 |
问卷调查 |
5.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0-0702-YXN-2WP3 |
项目名称 |
法警服装费 |
||||
资金用途 |
2020年为机关法警定制服装,我院法警共五人,每人标准为973元,共计4865元。统一由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定制。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
|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通过给法警定制法警服装,提高法警的个人形象,提高工作效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法警人数 |
法警人数 |
= |
5 |
人 |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通知 |
质量指标 |
服装质量 |
服装质量 |
= |
100 |
百分比 |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通知 |
|
时效指标 |
定制与发放服装效率 |
定制与发放服装效率 |
|
12月底前 |
|
廊坊市人民检察院通知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法警工作正常开展 |
保证法警工作正常开展 |
|
保障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检察干警形象 |
检察干警形象 |
|
长效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服装满意程度 |
干警对服装满意程度 |
= |
100 |
百分比 |
电话访谈 |
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1-0702-JBN-CZQQ |
项目名称 |
检察院检察官绩效工资 |
||||
资金用途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检察院中进入员额的检察官按所任职务等级执行相应的职务等级工资标准。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
|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通过检察院中进入员额的检察官按所任职务等级执行相应的职务等级工资标准发放形式,解决员额检察官绩效工资问题,提高检察官工作效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进入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人数 |
进入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人数 |
≥ |
35 |
人 |
冀检发政字【2016】76号文 |
质量指标 |
年终检察官绩效考评合格率 |
年终检察官绩效考评合格率 |
= |
100 |
百分比 |
冀检发政字【2016】76号文 |
|
时效指标 |
工资发放及时率 |
工资发放及时率 |
|
12月底前 |
|
冀检发政字【2016】76号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满足检察官正常工作 |
满足检察官正常工作 |
|
满足 |
|
满足检察官正常工作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检察官满意程度 |
检察官满意程度 |
= |
100 |
百分比 |
年底考评结果 |
7.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1-0702-YXN8650 |
项目名称 |
信息化安全建设项目及运维经费 |
||||
资金用途 |
机房网络运维费25万元,检察院大门口通道智能管理系统18万元,移动办公终端及服务费42万元,(2018年我院移动智慧办公系统及分保网络安全项目已到期,2020年将续费使用)。机关网络专线运行服务费10万元,共计95万元。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
|
50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在开展过程中实现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全覆盖,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网建设,保障业务正常开展。主要解决网络升级与运行维护,保障机关办公系统的顺利进行,移动办公服务的顺利开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设备数量 |
建设设备数量 |
≥ |
2 |
台 |
移动办公终端及服务合同 |
质量指标 |
建设合格率 |
建设合格率 |
≥ |
95 |
百分比 |
移动办公终端及服务合同 |
|
时效指标 |
建设完成及时率 |
建设完成及时率 |
≥ |
95 |
百分比 |
移动办公终端及服务合同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干警工作效率,加快办案业务流程 |
提高干警工作效率,加快办案业务流程 |
≥ |
95 |
百分比 |
移动办公终端及服务合同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办公设备使用年限 |
办公设备使用年限 |
≥ |
10 |
年 |
移动办公终端及服务合同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办公设备的满意程度 |
干警对办公设备的满意程度 |
≥ |
95 |
百分比 |
问卷调查 |
8.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1-0702-YXN-SXQI |
项目名称 |
检察院更换办公室门费用 |
||||
资金用途 |
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我单位现在使用的办公室门时间较长,出现不同程度损坏,门边、门条脱落,门口变形,致使整个门不能关死,门上金属件大都毁坏,不能正常使用,需对部分办公室门进行更换。经统计需要更换的办公室门大约100套,通过市场调查、询价,计划采购中档品牌实木复合门进行更换,采购成本约每套1700元左右。共计17万元。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25 |
50 |
75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通过更换坏旧门主要解决干警办公环境问题,保障检察业务顺利开展,对检察干警工作环境保障,提高工作效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换门数量 |
换门数量 |
≥ |
100 |
个 |
院党组会 |
质量指标 |
门的质量合格率 |
门的质量合格率 |
≥ |
95 |
百分比 |
院党组会 |
|
时效指标 |
更换门完成及时率 |
更换门完成及时率 |
≥ |
95 |
百分比 |
院党组会 |
|
成本指标 |
购置门的成本 |
购置门的成本 |
≤ |
17 |
万元 |
院党组会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干警工作环境优化,工作水平提高 |
干警工作环境优化,工作水平提高 |
|
提高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门的使用年限 |
门的使用年限 |
≥ |
5 |
年 |
院党组会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 |
干警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 |
≥ |
95 |
百分比 |
院党组会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9.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1-0702-YXN-EK7N |
项目名称 |
廊财行【2019】44号 检察院2020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
||||
资金用途 |
为切实提高我县政法纪检监察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用于办案设备。 |
||||||
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
|
|
50 |
100 |
||||
绩效目标 |
目标1 |
为切实提高我县政法纪检监察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用于办案设备。确保案件顺利进行。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审结结案率 |
审结结案率 |
≥ |
100 |
百分比 |
廊财行【2019】44号 |
质量指标 |
购置质量合格率 |
购置质量合格率 |
≥ |
100 |
百分比 |
廊财行【2019】44号 |
|
时效指标 |
设备使用率 |
设备使用率 |
≥ |
100 |
百分比 |
廊财行【2019】44号 |
|
效果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期使用性 |
长期使用性 |
|
长效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机关干警满意程度 |
服务机关干警满意程度 |
≥ |
100 |
百分比 |
问卷调查 |
七、国有资产信息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69.42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我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共计0万元。
10.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编码 |
151-0702-YXN-LP4H |
项目名称 |
廊财行【2019】45号 检察院2020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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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用途 |
主要用于购置涉密办案云桌面系统和安可(信创)设备国产化替换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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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出计划(累计进度%) |
3月底 |
6月底 |
10月底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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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6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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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目标1 |
为确保县级基层检察部门购置涉密办案云桌面系统和安可(信创)设备国产化替换系统,进一步满足基层检察部门办理案件业务的需要,确保案件顺利进行,保障基层检察部门的基本设备和信息化办案的装备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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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描述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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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 |
值 |
单位 (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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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政法部门业务装备的数量 |
支持政法部门业务装备的数量 |
≥ |
2 |
套 |
廊财行【2019】45号 |
质量指标 |
装备合格率 |
装备合格率 |
≥ |
100 |
百分比 |
廊财行【2019】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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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更换门完成及时率 |
更换门完成及时率 |
≥ |
100 |
百分比 |
廊财行【2019】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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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支持政法部门办案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
支持政法部门办案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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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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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
服务对象满意程度 |
≥ |
100 |
百分比 |
问卷调查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