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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检察官助理+快检勘察”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

时间: 2023-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书记倪岳峰在廊坊调研的指示精神,按照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

建立专项机制,明确司法理念。活动开展以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依照市院通知精神,制定《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及各乡镇(区)政府沟通,建立协调工作机制。

办案组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立足实际,明确案件排查和办理的重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地毯式”摸排,深入全县14个乡镇(区),实地勘查17个村庄21个纳污坑塘,做到掌握准确位置、了解问题成因、形成纳污坑塘、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台账。

借力“外脑”优势,提升办案质效。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县环保部门检测中心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线索摸排工作,搭建“检察+行政”连心桥,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联络员”作用。特邀检察官助力不仅为专项监督活动提供线索来源,而且能在关键环节提供专业依据和技术支撑,促进检察院与其所在行政部门的有效沟通,解决实际问题。

运用科技“翅膀”,助力线索摸排。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充分使用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进行现场取样,首先利用水质酸度计确定水体PH值。其次通过水质检测试剂套装测量水体COD、氨磷等物质,帮助检察官快速初步判断现场水体的污染程度、污染范围以及有毒有害化学成分。最终精准锁定“黑臭水体”,为快速收集、预检测和保存案涉证据,提供科学保障。

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办案组边摸排、边督促行政机关整改,打捞清理县域内12条河道、坑塘垃圾451公斤。

下一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继续发挥“抓到底”的精神,扎实推进专项监督活动开展,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核心,采用检察建议、磋商座谈、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持同行政机关常态化沟通配合,形成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污染问题的工作合力,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临空强县 大美永清”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