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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题实践活动】帮信帮信,不帮也不信

时间: 2021-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针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和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独立入罪。

  伴随着电信网络诈骗近年来猖狂肆虐,“帮信”已经成为打击的重点之一。尤其是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银行卡、电话卡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中,一大批涉嫌“帮信”人员落网,尤其是利用高回报、低风险、无需劳动等字眼诱骗大学生、老年人知识有限易上当受骗的人群的行为十分令人发指。 

  2021年6月,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起将个人银行卡、微信等信息用于帮助网络犯罪“接单”洗钱使用。经查明,该犯罪嫌疑人高某军在深圳市宋某花及其助理尹某琴(已另案处理)介绍下从事“接单”,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7日共进账流水近95万元,非法获利2000余元。高某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永清县检察院将高某军批准逮捕,并于2021年8月20日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永清县人民法院对高某军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所谓银行卡“四件套”,包括个人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办理这张银行卡时预存的手机卡号,U盾。在此,检察机关呼吁广大群众,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如果在网络上和现实生活中遇见类似骗取个人信息的人,不要犹豫,果断拉黑举报。更不要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作者:高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