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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听证会

时间: 2021-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行政争议,受永清县人民法院邀请,8月23日上午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就“县水务局申请强制执行廊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永清县域内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在永定河蓄滞洪区内开发建设楼盘项目,严重危害老百姓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相关行政机关发现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后,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以“市场萧条、公司运营不景气”为由拖延一年未缴纳罚款,后该行政机关向永清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依据“两院”会签的《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邀请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化解行政争议。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认真审阅卷宗材料,现场实地调查,查阅法律依据,多次向处罚相对人释法说理,并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磋商建议依法履职,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均同意在会上通过法检“两院”调解化解争议。

  听证会上,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听取行政争议双方发表意见后,通过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议,演示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并充分释法说理,听证员各抒己见,纷纷表示:违法就得接受处罚,但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罚款缴纳时限予以宽限。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意见:该公司表示会克服困难,于下个月10日前全额缴纳罚款。行政争议当场被化解,被处罚公司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感谢县检察院为此作出的化解工作。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落实高检院“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指示精神,实现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和公信力,积极促使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再受到侵害,为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