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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亲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积极为困难群众传递检察温情

时间:2020-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代检察长钱福利亲自办理了两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共发放救助金8万元。检察长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将党和政府及检察机关的关怀送到被救助人手中,将司法温情传递到群众心中,体现了一把手对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视。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梁某刑事案件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董某智力低下,其父身患残疾,常年吃药,无生活来源,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董某父女二人生活极具困难,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与救助。代检察长钱福利了解案情后,十分重视,亲自参与办理,并深入受害人家中和所在村委会实地了解情况,细致指导申请人提交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所需证明材料,为争取救助金早日发放,还多次与县委政法委、县政府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用最短的时间将司法救助金5万元发放到董某手中。

  近期,永清县人民检察院还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依法受理了王某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王某的不法行为导致被害人昝某伤情为轻伤一级,至今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家庭生活困难,母女二人均患有癫痫疾病,需要医治。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已为被害人昝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解决了被害人的燃眉之急。

  当两起案件的受害人用颤抖的双手接过代检察长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时,哽咽的说出了“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检察机关,是你们的关怀使我们的生活重新获得了希望” 。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转变办案方式,将司法救助的温情和人文关怀,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送到了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彰显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新执法理念。检察长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有利于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提高了司法救助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面,在推动和谐社会构建上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实践证明司法救助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