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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 2018-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6日在永清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永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单 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大会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五检”①总体工作目标为布局,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永清”的战略目标聚焦发力,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永清建设我院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58209人,提起公诉155222人。始终坚持以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倒卖转让土地等危害民生的案件,全年共批捕5877人。始终坚持既监督有力又支持到位,对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纠正违法,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成功办理了龙某等三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程某非法经营案等一大批在我县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下大力投入涉农涉土、涉劳资涉环保、整治村霸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方式方法,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00余人次,受理各类举报线索、法律咨询65件,均已依法妥善处理。扶助弱势群体,开展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2件,累积发放救助金10万元;在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筛查、化解各类矛盾15次,集中整治18个信访突出问题,确保了无进京涉检访发生;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完善“捕诉侦防”一体化办案机制,严格落实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等制度,形成检察环节全程全面司法保护格局,全年共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2676人。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开学季”青少年法制教育巡展、“护航高考”、“守望未来”、“法治进校园”等多次主题活动,被河北法制日报等三十多家媒体广泛宣传,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二、坚定不移贯彻反腐败工作部署,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我院按“节奏不变、力度不减”的总要求,坚守“七个更加注重” ,在净化政治生态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坚定不移的“打虎”、“拍蝇”。一是查办大案要案力度突出2017年我院反贪局立案612人,反渎局立案33人,其中查办廊坊市红十字会原副会长班志清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形成强大威慑力,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圆满审结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我院办理的陕西省靖边县原政协副主席王明光行贿案等“9.07”专案系列案六件,全部依法圆满审结,被告人已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多亿元。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明显。不断丰富预防手段,先后到县直部门、村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1次,印制发放预防职务犯罪手册3000余册,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1700余次,现场监督金额较大的重大项目招投标65次。三是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实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扎实做好机构、职能、编制、人员转隶等工作,抓结案、销积案、清线索,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果体现坚决拥护、积极支持、全力配合改革的责任担当。

  三、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深化服务发展的具体举措,努力营造服务发展的良好法律氛围和社会环境。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加快发展永清经济服务的意见》,带领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参加“通、武、廊”三地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调研会议,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入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非公有制经济做好服务;积极参加省、市组织开展的“利剑斩污”、“打击大气污染犯罪”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尤其是跨区域到永清非法处置污染物的犯罪,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828人。加强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探索实行公益诉讼,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件。 

  四、坚定不移深耕检察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检察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我院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努力在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上下功夫。持续强化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3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制发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14份;追捕、追诉漏犯并依法判决13人;向法院提出抗诉22人,均得到上级院支持并依法改判;利用“两法衔接”③平台,监督行政执法处罚是否存在以罚代刑问题的案件57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突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对看守所收押、释放、提讯、会见等活动的检察监督,全年监督收押349人、监督服刑61人、配合看守所安全清监、食品抽查18次,定期检查50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④案件11件;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法院依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案件31件,监督审判违法案件19件,民事审判监督2件,针对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调解发出的10件再审检察建议收到回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坚定不移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我院不断探索检务公开新途径,完善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流程,树立平和、理性、文明、规范的永检阳光形象。全年专题向人大报告单项工作7次。全面开通网上预约辩护与代理等工作,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30次、法律文书137份,重大案件信息公开6件,信息平台“两微一端”公众号覆盖用户2万余人,发布检察信息6千余条。建立了网上流转案件巡查制度,对随机抽取的120件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职务犯罪等案件进行严格质量评查,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六、坚定不移加快“智慧检察”建设,不断推动检察工作信息技术运用水平。我院始终把科技强检作为提升检察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侦防信息一体化和云电子数据协作平台紧密配合机制。完成了远程庭审联网调试、视频网络整合、看守所分包网络机房和视频监控建设、远程接访、提审并入院内视频网络,更新了检察系统内部网络升级改造和新网络地址应用,进一步改善了检察工作技术装备条件,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同时运用移动设备远程终端系统对公务车辆使用、机关安全和干警工作纪律进行管理,实现了科技强检全覆盖。

  七、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我院坚持不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推动队伍建设上水平。在树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和监督清单。不断完善从严治检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检察官司法档案、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追究机制。在文化建设和素质提升上,深入实施“精兵强检”战略,全面落实检察人才培养计划,一手抓全员培训,一手抓标兵培养。先后组织干警到全国、全省先进基层院学习,多次开展优秀公文、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在作风建设和队伍形象上持续开展机关纪律作风和“讲规矩、守纪律、强作风、争一流”的教育整顿活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机关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检察工作的社会形象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以来,永清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迈出了新步伐,先后被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政法工作基层单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34名干警分别被市院授予三等功和嘉奖,6名干警被市院向省院推荐记二等功,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得到上级院肯定,档案目标管理率先在全市基层院中达到5A级认定,监所网络安全建设工作全部完成,科技强检工作成为廊坊检察系统示范院,树立了检察机关新形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法律监督能力、力度和实效需要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工作水平与人民群众期待存在一定差距;在司法办案中运用科技手段的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是党的十九大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攻坚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完善监督格局、探索公益诉讼、服务非公企业为着力点,以争创全省、全国一流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推动永清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升级,推动永清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依托检察职能发力,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中有新作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服务非公企业、改善营商环境为切入点,严厉打击侵害非公经济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重点抓好“六项服务”⑤,建立“清上加亲”的新型检商关系,畅通与非公经济的沟通渠道,切实营造有利于非公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是顺应人民殷切期盼,在保障社会平安和谐中有新担当对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积极与公法部门配合,快捕快诉,突出打击效果,确保社会稳定。建立涉检访常态化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班子成员接访、科室信访苗头评估和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确保维稳工作不在检察环节贻误。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格局,在守护公平正义中有新彰显。聚焦、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全面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未成年刑事检察监督,科学谋划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加强公益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是强化智慧检察建设,在推动工作上档升级中有新亮点在保障性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强化检察科技思维,深刻认识大数据、智能化对检察工作的影响,更新检察工作理念和思路。以继续完善“六大平台”⑥为载体,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创新载体和形式,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五是着眼公正廉洁司法,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中有新力度。坚持把政治建检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弘扬“工匠精神”,坚持走出去的学习理念,带领队伍向全国一流先进基层院学习,培树专家型人才,打造我院检察文化。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光明前景可期。置身新的发展征程,检察机关将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忠诚履职,事争一流,努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同、跨越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县美丽永清不断做出新贡献!

  附件:相关用语说明

  1)五检:即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这是省检察院结合河北检察实际工作,提出的全省检察工作战略布局。

  2)七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严格依法文明规范执法;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更加注重保障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加注重把握办案的方式、方法、时机、火候、力度;更加注重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监居等强制措施和手段;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更加注重办案安全,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3)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由省打击侵权和假冒办公室牵头建设,以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业务特点和需求为出发点,建立的省、市、县三级信息共享平台。

  4)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5)六项服务:即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平等保护产权和合法权益、服务科技创新驱动、服务生态环境建设、服务脱贫攻坚战。

  6)六大平台:指最高检提出的“六大平台”建设,即:司法办案平台、检察办公平台、队伍管理平台、检务保障平台、检察决策平台、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