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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阶段情况汇报

时间:2015-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廊坊市院统一部署,从201412月至201512月,在我院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第一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是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

四、我院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进行会议部署。20151月按照省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院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门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贺增要求各党组成员要采取适当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引导分管科室干警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直面问题,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院的工作方案统领,我院紧紧围绕端正司法理念和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专题分析自身司法规范化建设面临的形势,找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要求。

三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孙贺增同志任组长,张俊花、李民海、李志、红健、马福禄、张建斌、石艳明、刘泽成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监所科、民事行政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未成年刑事检察科、监察室、计划财务装备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张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案件管理办公室、监察室部门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抽调相关科室有关同志组成工作班子,班子成员分为综合组、业务组、宣传组,切实保障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开展学习研讨。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在《决定》辅导读本、《求是》杂志发表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和童建明检察长《在省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上的辅导报告》等重要文章,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综合审议意见、分组审议报告和内司委调研报告以及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要突出加强对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司法办案部门、一线人员的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